东方集团(SH600811,股价1.35元,市值49.39亿元)及其子公司在控股股东子公司存的钱提取受限,涉及金额高达16.4亿元。
6月18日晚间,东方集团(600811)公告称,公司收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东方集团公告一经发出,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要求东方集团自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事实上,东方集团控股股东流动性问题早已暴露。就在4月,由于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在规定期限未偿还银行贷款,东方集团对其担保逾期。东方集团去年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主要也是因为控股股东的资金问题。
东方集团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图据上市公司官网
大额存款提取受限
6月18日晚间,东方集团公告,公司收到东方财务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截至2024年6月17日,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将增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方财务公司是东方集团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 5月30日,东方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东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存款、综合授信、委托贷款等业务。上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对于此次大额存款提取受限,东方集团表示已根据《风险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要求东方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缓或停止发放贷款、回收资金等措施化解风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收到上交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资金紧张早有征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第一次从东方集团公告里看到控股股东的资金紧张了。
东方集团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和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腾支行不超过4.5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然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龙腾支行上述贷款已于2024年4月20日到期,截至该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4.54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龙江银行龙腾支行协商展期等解决方案。这也造成东方集团对控股股东的担保逾期。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2023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集团向其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3.19亿元。对于上述提及的龙江银行龙腾支行4.5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审计机构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东方集团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款项可能产生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集团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安颐)资产负债率达121%且连续多年亏损,东方安颐向金融机构融资主要依赖东方集团提供担保,东方安颐未来项目开发及融资能力持续下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集团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发款余额为14.86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5亿元。鉴于与该合作开发项目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东方集团董事会当时表示会督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理调配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到期的偿付事项,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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