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余蕊均
一个月内三起城管部门职能调整,推高了舆论对地方这一轮机构改革的关注。
最早一例是6月10日,广西北海市公告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明确“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度引发有关“取消城管”的讨论。6月25日,甘肃省张掖市同样宣布撤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行政执法职能下沉至区一级城市管理局。7月3日,内蒙古赤峰市发布撤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公告,由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城管部门的第一次改革。过去,为了治理“城市病”,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分头上街执法,但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随之而来,为此,“综合行政执法”应运而生。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分工进一步细化,“综合”的弊端逐渐显现。像广西北海市本轮改革,就是将2019年才整合的“综合”执法力量再度分拆到各个职能部门,希望体现执法的专业性。
笔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近年来,包括城管在内的地方行政执法部门一直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希望以一种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在“秩序”与“活力”之间找到平衡。一些城市兴起地摊经济、允许临时占道经营,都在印证这种转变。这不仅是治理能力的提升,更离不开治理理念的升级。
诚然,出于市容市貌提升、市场秩序维护等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部门并不会真正消失,但其工作方式及职能重心调整却势在必行。
作为直面小摊小贩的“第一窗口”,城管的一言一行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座城市对待经济毛细血管的态度,而过去屡有出现的暴力执法事件,亦影响着城市口碑,甚至是大众对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
如今,“更名”完成了机构改革的第一步,能不能真正实现职能转变,做好“服务”,才是触及根本的问题。毕竟小摊小贩作为小微经济体,远比其他市场主体更脆弱。行政执法部门的善意关系着他们的生计,更影响着经济的活力,尤其是在当前经济运行还面临诸多困难挑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办法,尽可能地“放活”小摊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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