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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近日,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发生工商变更,华谊兄弟退出股东行列,新增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影业”)为股东;王忠磊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李捷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同时,还有部分高管发生变更。
来源:企查查
旗下曾拥有李冰冰、陈道明等知名艺人的华谊兄弟,曾占据着国产电影的半壁江山。2015年,公司以10.5亿元收购了冯小刚持股的东阳美拉,彼时东阳美拉估值约15亿元,向市场提供了《我不是潘金莲》《芳华》等多部作品。然而,现在的华谊兄弟陷入了盈利困境,为了偿还借款,不得不以3.5亿元的价格将东阳美拉亏钱“甩卖”。
估值大幅缩水
今年7月,华谊兄弟公告称,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3.5亿元。
来源:华谊兄弟公告
企查查显示,东阳美拉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文艺表演、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等,现由阿里影业和冯小刚共同持股。
记者注意到,东阳美拉在被华谊兄弟收购前,由冯小刚持股99%,陆国强持股1%。
来源:华谊兄弟公告
2015年11月,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拟以人民币10.5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收购东阳美拉的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7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
同时,双方还签订了长达5年的对赌协议:2016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目标公司当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自2017年度起,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为在上一个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若老股东未能完成某个年度的“业绩目标”,则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来源:灯塔专业版
灯塔专业版显示,2016年至2020年,冯小刚执导并上映的电影仅有《我不是潘金莲》《芳华》《只有芸知道》,3部影片的票房分别为4.83亿元、14.22亿元、1.59亿元。
根据华谊兄弟2016年至2020年的年报,东阳美拉这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511.39万元、1.17亿元、6501.50万元、1.64亿元、560.43万元,显然东阳美拉并未完成业绩承诺。
华谊兄弟收购东阳美拉,推高了公司的商誉。截至2024年上半年,华谊兄弟的商誉账面原值期末余额达到13.69亿元,其中10.47亿元商誉来自东阳美拉,占比超七成。
曾向阿里借款7亿元
根据华谊兄弟此前的公告,东阳美拉被收购时估值约为15亿元,为何如今却被3.5亿元低价“甩卖”?
作为资本市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华谊兄弟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于1994年创立,2009年登陆创业板。2015年6月12日,公司总市值高达790亿元,仅次于万达电影。然而,自2018年以来,华谊兄弟业绩承压,已经连续六年归母净利润亏损。
来源:华谊兄弟公告
2019年1月,华谊兄弟公告,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阿里影业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
抵押品为由华谊兄弟持有的东阳美拉70%的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嘉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
来源:华谊兄弟公告
2023年11月,借款的五年之期将至,华谊兄弟公告将华谊娱乐投资持有的嘉利文化100%股权以及华谊娱乐对嘉利文化的全部债权(约1.3亿元)转让给中联盛世以抵销上述借款部分金额。转让股权及转让债权的转让价款共计为3.5亿元,而中联盛世为阿里创投的关联方。
来源:东财Choice
至于剩下的3.5亿元,华谊兄弟于2024年1月、2024年7月发了两次展期公告。然而,该借款实在是无法再拖,于是华谊兄弟只能转让东阳美拉的股权用于抵债。公告显示,在交割日,华谊兄弟应当将其对阿里影业承担的应付阿里影业剩余本金,与阿里影业对公司承担的应付公司转让款,进行抵销,抵销后的两者的余额均为零。
利息和违约金方面,华谊兄弟公告显示,公司还需向阿里影业支付约7488.08万元利息以及违约金762.15万元。同时,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谊兄弟还需要支付影视作品应收款约1.19亿元。
对于上述款项的担保,华谊兄弟继续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来提供。
根据华谊兄弟2024年半年报,公司的期末货币资金1.82亿元,其短期借款还有3.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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