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方向和要求,其最为直观的就是加快取消限购等各类限制性措施。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最被舆论关注的是取消了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在太原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很多人惊讶“没想到太原还保持限购政策到现在”。
确实,无论是从时间维度还是从历史规律来看,房地产具有周期性,当前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非重点城市对商品房实施限购的必要性越来越小。不可否认,限购政策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时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对平抑当时市场供求关系、推动行业平稳发展、建立健全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限购也存在“时度效”问题。况且,重点城市和非重点城市,需要采取不同的房地产调控方式,而不是不作区分就一味对标一线城市的政策。平心而论,这对地方政府其实是一种治理能力的新考验,因为,房地产的问题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产业问题,它与当今的行政结构深深地纠缠在了一起。
以8月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城市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为例,我们会发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之间的意义太重要了,在这70个城市中,67个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比7月份增加1城;1个城市即西安持平;2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为上海和南京,涨幅分别为0.6%、0.3%。上海本身是这轮楼市复苏的唯一标杆城市,倒是南京值得我们正视,在此前连续15个月房价环比下降的情况下,8月份南京房价首次出现转正现象。这得益于南京在过去两年当中,成为出台房地产支持性措施最多的城市。这说明,当房地产市场调整到位后,叠加大力度支持性政策,房地产市场复苏和平稳发展就能更好实现。
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而言,需要进一步领悟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充分赋予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精神,进一步用好政策工具箱。地方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更好结合、更出成效。例如关于商品房收储用作保障房这件大事,最近有一些地方反映,房子被地方国企收购之后,库存压力可能会从开发商手里转移到地方国企或地方政府手里。这种担心有其道理,但是光有担心没有担当,光有顾虑没有创新,就很难干好这项重要工作。无论是从历史经验看,还是从制度优势看,困难都是暂时的,办法总是比困难多的,阶段性困难是可以战胜的,目前房地产的困难终归只是历史长河和时代潮流中的一点小浪花,当我们解决了房地产的问题时,中国经济的潜力将会被极大的挖掘出来,中高速的增长依然还能维持至少20年并不是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