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摘要
8 月 30 日,北交所发布三件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规范多类问题,相关规则即日施行。
快讯正文
【8 月 30 日,北交所发布三件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8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三件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发指引第 1 号》新增了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等规定,细化了上市公司子公司申报北交所的披露与核查要求。《公发指引第 2 号》新增了资金流水核查等防范财务造假相关核查要求,细化了未盈利企业相关披露与核查要求。《公发指引第 3 号》将“关键少数”口碑声誉重大负面情形纳入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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