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电,北京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深圳前海金万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鸿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芦书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金万鸿基金将部分财产用于期货交易造成较大损失 实际控制人芦书峰收警示函  第1张

  具体来看,深圳前海金万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将深圳金叶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叶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基金财产划拨至公司关联方深圳前海金万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鸿文化传媒)的公司账户。

  在芦书峰同意下,金万鸿文化传媒将部分基金财产用于期货交易,部分基金财产划转至其他关联方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转,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强调,芦书峰从金万鸿成立至今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于2018年3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参与金万鸿的投资决策,负责金万鸿文化传媒的资金划转,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芦书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