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因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副行长尚前勇、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高仑、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李国栋、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普惠部经理李凡庄,四人对分行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负责任,均受到警告。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被罚3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第1张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被罚3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第2张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被罚3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第3张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被罚3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第4张

中国银行衡水分行被罚3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  第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