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因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副行长尚前勇、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高仑、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李国栋、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普惠部经理李凡庄,四人对分行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负责任,均受到警告。
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因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副行长尚前勇、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高仑、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经理李国栋、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普惠部经理李凡庄,四人对分行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负责任,均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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