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安徽滁河水体污染联合调查组5月29日发布“ 关于滁河水体污染处置进展情况的通报”:
近日,由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经开区的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污染水体外泄,导致滁河部分鱼虾死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发后,安徽省、滁州市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封堵相关污染水体,密切监测水质变化,邀请省内外专家研究制订修复方案。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全椒县开展全面调查。目前,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被免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
此前报道
23日,长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滁河南京浦口段出现大量死鱼死虾。
安徽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进行彻查。初步查明:
5月7日,全椒县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甘油、糖蜜和危化品粗甲醇等混合物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的沟渠和管网。全椒县通过筑坝截污抽排等措施,将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处理。
5月11日,全椒县发生约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残留在沟渠和管网中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
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安排驷马山管理处从长江提水,并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体浑浊、黑臭、溶解氧下降、鱼虾大量死亡。
28日,安徽省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污染治理和追责问责工作。
会议指出,这起滁河水质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果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造成严重后果。此次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干部在处置过程中心存侥幸、乱作为,面对问题遮遮掩掩,总想蒙混过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干部面对媒体采访时信口开河,造成不良影响。这起事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要深刻汲取这次污染事件的教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真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评估事件过程,把水体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会议强调:
要加强分析研判,制订科学方案,抓紧妥善处置涉事企业厂区内受污染土壤、附近沟渠底泥以及下游池塘内暂存污水,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处理完毕。
要在涉事企业下游沟渠及有关河道内构筑拦截坝,坚决防止河水冲刷河道内残存污染物,坚决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要彻查事件全过程,理清属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绝不掩盖真相、绝不推卸责任。
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失职渎职干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会议要求,要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全省化学品特别是危化品等进行持续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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