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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持股被司法拍卖的同时,5月24日晚间正威新材(002201)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当日正威新材同时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实,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翼威”)系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3月25日,持有1.27亿股正威新材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55%。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西安正威”)系深圳翼威一致行动人,持有413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2023年11月2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3439.61万股正威新材股票执行司法再冻结(质押转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5.28%。2023年11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1.27亿股执行轮候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19.55%。同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正威持有的全部正威新材股票4132万股执行司法再冻结,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6.34%。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股权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此外,深圳翼威持有的5.28%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19.55%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重大事件发生后,2023年12月2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网络拍卖通知书》,拟就深圳翼威持有的2099.61万股正威新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22%)进行公开拍卖。该事项属于前期股权被冻结后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公司应当根据信披办法规定及时披露这一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4年1月4日知悉股权拟拍卖情况,但公司直至 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综上,正威新材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拟拍卖事项,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正威新材、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控股股东持股拍卖事项,在5月24日也迎来最终局。
当日,正威新材2521.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2.61亿元成交,较起拍价1.13亿元大涨131.72%。交易信息显示,上述股权被深圳市银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阙新材”)成功竞得。天眼查显示,银阙新材成立于2019年,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
24日晚间,正威新材也对控股股东持股拍卖结果进行披露。
2024年3月26日10时至2024年3月27日,福州中院对深圳翼威持有的上市公司2099.61万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由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鼎集团”)成功竞拍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4日晚间公告,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拍卖股份为4606.2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9%。
正威新材表示,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过户,且银阙新材料与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银阙新材料将持有2521.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深圳翼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减为8119.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46%;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减为1.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8.8%;九鼎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8732.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40%;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1.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0.35%;九鼎集团将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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