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5月12日当周(下同),A股市场有10家拟上市企业终止审核,均为撤回申请材料。

  其中,4家申报沪市,分别为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达智控”)、英特派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特派”)、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报深市,分别为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唐兴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创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家申报北交所,即: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恒达智控为郑煤机(601717.SH)分拆上市,存在关联交易,且郑煤机为恒达智控第一大客户;另外,恒达智控三年现金分红14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83%。英特派也曾大搞突击“清仓式”分红。

  值得注意的是,已于今年2月份终止IPO审核的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利德”),因在现场督导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在撤单后仍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中介机构海通证券、容诚会计师所及相关人员也分别被通报批评、监管警示。

  恒达智控分拆上市失败,三年分红14亿元

  “A拆A”再添终止案例。恒达智控的IPO申请于2023年9月25日获得受理,一个月后的10月26日进入问询环节,但是没有披露问询与回复相关的消息,直至2024年5月11日被宣告终止审核。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郑煤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煤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恒达智控3.1亿股,占比为86.23%。两者存在关联交易。

  恒达智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炭智能开采领域,主要客户为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综采装备制造企业。郑煤机系煤炭综采装备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液压支架等综采装备的生产与销售。

  2020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期),恒达智控对郑煤机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销售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9%、32.23%、33.60%和27.46%。期间,郑煤机均为恒达智控的第一大客户。

  除了独立性存疑之外,恒达智控在IPO前大额分红也受到市场的关注。根据招股书,2020年至2022年,恒达智控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5亿元、3亿元和7.5亿元,三年合计分走14亿元。现金分红后,此次申报IPO,恒达智控拟用2.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而2020年至2022年,恒达智控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亿元、5.24亿元、7.34亿元,合计约16.78亿元。以此计算,恒达智控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到83%。

  而根据“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与恒达智控类似,英特派也在IPO前大笔分红。该公司在2020年度~2022年度期间,分别现金分红2.93亿元、3500万元、2340万元,合计分红3.52亿元。而该公司同期归母净利润合计3.95亿元,分红金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到89%。

  科利德IPO造假,撤单后仍被追责

  已于今年2月份IPO审核被终止的科利德,因现场督导被查出存在违规行为,于今年5月份被通报批评。

  5月8日,上交所披露了对科利德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根据决定书,现场督导发现,科利德存在研发人员数量披露不准确、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未充分说明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等违规行为。

IPO周报:郑煤机分拆恒达智控上市失败,科利德造假撤单后被追责  第1张

  具体来看,根据申报文件,截至报告期最后1年末,科利德研发人员数量为44 人,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2.83%。报告期内,科利德不存在通过调岗方式新增研发人员的情形,且专职研发人员不存在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形。

  但是现场督导发现,科利德子公司与13名员工于申报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研发相关岗位,但上述人员前份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生产技术员、安环工程师等非研发岗位。另外,报告期最后1年末,科利德在OA系统中将15名员工所属部门由非研发部门调整到研发中心。最近3年,33名专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工作,而研发人员认定以及薪酬核算的主要依据资料显示其全时从事研发活动。

IPO周报:郑煤机分拆恒达智控上市失败,科利德造假撤单后被追责  第2张

  另外,现场督导发现,科利德成本核算主要依据ERP系统数据,而ERP系统中生产高纯三氯化硼的原材料领用数量与车间实际投料数量、BOM理论需求量存在较大差异。

  而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金额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重要指标,成本核算涉及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判断。由此,上交所决定对科利德予以通报批评。

  中介机构也连带被处罚。海通证券是科利德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因未充分核查研发人员认定依据、未充分核查研发投入金额的准确性、未充分核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保荐代表人张波、周磊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海通证券因首发上市保荐业务履职尽责不到位,曾于2023年6月15日、2024 年1月29日被上交所采取监管警示、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栾艳鹏、宗志迅、程卫生也因未充分核查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未充分核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被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