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江南化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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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骆民)江南化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建议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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