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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9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万-400万元不等罚款;其中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因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其三人除罚款外,并分别采取10年、8年、6年市场禁入措施。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一旦错过,股民将丧失胜诉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6年4月26日-2023年5月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5月7日特发信息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7月8日,特发信息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9号)。经查,由于特发信息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或减营业成本、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导致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 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4月26日-2023年5月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业绩方面,从特发信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来看,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069,705,429.05元,同比增长10.02%,归母净利润14,179,051.17元,同比增长236.88%,扣非净利润-39,071,106.56元,同比增长-22.74%。报告期末,特发信息总资产8,639,321,679.21元,净资产1,920,563,983.91元。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特发信息的处罚决定已正式下发,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特发信息维权入口)
ST特发信息:于2016年4月26日-2023年5月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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